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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期刊研究会

2012年年会预备会议简报

中国法学期刊研究会常务理事会      2012年11月3日 

 


                                                      

    在筹备已久的中国法学期刊研究会2012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召开前夕,11月3日,在上海市建工锦江大酒店五楼会议室举行了本次会议的预备会议。会议在张新宝会长的主持下召开。与会的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常务理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根据本次年会的筹备工作安排,本次预备会议重点讨论了以下事项:(1)确定2012年年会的会议议程;(2)研究会成员相关奖项的设立;(3)修改2011-2012年工作报告;(4)期刊转载等相关问题;(5)法学期刊的发行问题;(6)关于维护法学期刊网的相关问题。

 一、关于会议议程的讨论

    本次年会会议议程由研究会秘书处与承办方华东政法大学共同商定,重点涉及工作报告及学术研讨会两项内容。在张新宝会长的提议下,常务理事们审议了该会议议程。与会常务理事对学术研讨会的主题发言人名单以及发言主题进行了初步的讨论,最终确定大会的主题发言人及发言主题。主要包括:童之伟教授——《法学文章的政治标准》、黄文艺教授——《法学期刊与法学学风建设》、单民教授——《论法学期刊论文的选用标准》、林士平教授——《期刊的体制改革》以及徐鹤喃教授——《学术与法学期刊》。经过讨论,与会全体常务理事通过了本次大会的会议议程。

    此外,张广兴常务副会长对议程中关于《注释体例规范标准》的问题,也提出了一些自己的看法。他认为,从实用性考虑,注释体例规范标准的目的,就是用最少的词来表达最充分的、最多的、最有效的信息。我们现在要形成这样的一个建议,首先要弄清楚我们为什么要这么做,这么做的好处是什么,现有注释体例的弊端是什么。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要有充分的理由,否则就不会引起其他人的重视。此外,他还提出可以申请一个课题,来整理不同期刊之间的注释体例,并比较研究他们之间的相同点和不同点,对于不同点再进一步研究,并说明不同的理由,对于合理的可以采纳,并最终形成我们自己的建议。

二、关于期刊编辑奖的设立

    张新宝会长向与会常务理事们介绍了在中国法学期刊研究会内部设立“法学编辑职业成就奖”、“法学编辑优秀人才奖”、“法学编辑新锐奖 ”三类奖项的设想。张新宝会长的设想得到了与会常务理事们的赞同。张广兴副会长认为,此类奖项的设立能够体现出法学期刊编辑的工作价值,同时能够增强法学期刊编辑对自身工作的尊重与热爱,非常具有创意。但他同时提出,不认为有必要为此奖项去寻求特别的赞助,只要获得业内人士、法学家、社会人士的认可便是最好的奖赏。其他常务理事均表示该奖项的设立有利于推动法学期刊事业的发展,激励研究会成员为法学期刊的编辑工作做出更多贡献。

三、对2011-2012年工作报告的修改

    朱广新秘书长向与会常务理事简单汇报了中国法学期刊研究会2011-2012年工作报告并请常务理事讨论修改。朱广新秘书长重点提到了在上一年度研究会的两项工作在于:(1)中国法学期刊研究会的登记工作;(2)做好2012年年会的筹备工作。

    与会常委理事建议对这份工作报告做一些修改,认为提交大会的报告一定要重点突出,如如何确定主题,主题准备情况,提交论文情况等。也有必要将一年来整个行业的发展情况都向大会作个报告。对于个别杂志有突出成绩的,应当具体阐述,以作鼓励。张新宝会长以《中国法学》为例指出,该期刊编辑部今年主办一个有关海洋法的学术研讨会,该研讨会做出的报告受到了习近平和周永康的批示。其建议这些事迹可以重点提出,向与会成员做出介绍。张广兴常务副会长则建议以后的年会工作汇报可以进一步完善,重点将各期刊的典型事迹都一一介绍。

四、关于期刊转载问题

    根据张新宝会长的介绍,在对待《人大复印资料》这份刊物的态度上各法学期刊的态度不一。张新宝会长的介绍引起与会常务理事的广泛认同。张广兴常务副会长认为一方面要承认《人大复印资料》对我国社会科学发展的积极贡献,但另一方面它也对其他法学期刊造成冲击,其用文评选标准也值得商榷。不过现阶段由于教育部将其纳入考核评价标准,行业内便不得不考虑其影响力,如何应对《人大复印资料》应当引起大家的关注。

 五、法学期刊的发行问题

    张广兴常务副会长在会上提出一个现实问题,其在与邮局签合同时,邮局要求期刊以一万册为起算点,不满一万按一万册算,按照40%的比例收取发行费用。这样将导致期刊的发行不仅不能有盈利,甚至要倒贴部分钱给邮局才能保证期刊的发行。傅鼎生教授表示其在上海同样遇到了这个问题,现在发行期刊的成本较高。会议中有常务理事提到,是否可以在外地发行以减低费用,但是本地杂志外地发行需要审批,且较难通过。张广兴常务副会长最后提议,如遇此种问题,暂时先拖着,看看情况。如果实在没有办法,可以考虑采取联合发行。

六、关于维护法学期刊网的相关问题

    《法学评论》杂志执行主编赵钢教授提出,希望一些办电子网刊较早的法学刊物网站将经验介绍给大家。张新宝会长对此做了相关回应。他希望各个法学刊物能够愿意将自己刊物的文章提要、摘登的内容发到法学期刊网上。他建议,希望大家都能积极参与,把相关的信息反映到中国法学期刊网上,比如一些期刊的主编更换,或者主编参加的一些重大活动。张新宝会长指出,目前中国法学期刊网已经有专人负责,来更新这些信息,专门反映各个杂志的信息。最后,张新宝会长再次强调,希望各个法学期刊能够共同努力,把中国法学期刊网办成一个法学同业者都关注的网站,集中反映大家所关注的信息,最终促进信息的自由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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