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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由山东大学法治中国研究所、山东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山东社会治理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的山东实践”学术座谈会在山东政法学院召开。山东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任伟出席座谈会并作总结讲话,山东社会治理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化涛致辞,山东大学法治中国研究所冯威博士主持。来自山东大学、山东省社科院、山东农业大学、山东政法学院、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科技大学、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等法律院校(所)的20余位专家参加了座谈会。

与会专家围绕会议主题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理论基础、思想内涵、实践品格等展开了广泛和深入的讨论。山东政法学院相焕伟博士结合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重点分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的内涵及其特征;苗雨博士梳理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与法治思想、政法思想与传统政法工作的关联性,以及政法思想与新时代政法实践的关系;山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陈一远博士认为习近平政法思想体现了一种深刻的实践观,坚持了问题导向原则、回应性原则,并分析了习近平政法思想地方实践的若干维度;山东省社科院李亚东博士和郑文丽博士结合“改革开放四十年山东民主法治建设”课题研究成果,重点分析了习近平政法思想山东实践的主要成就、基本经验。山东政法学院化涛副教授认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凸显了政治性、时代性、独立性、开放性等特性,并重点从社会治理角度对习近平政法思想的山东实践进行了分析。

山东社会科学院法学所谢桂山所长分析了全国各地对习近平政法思想及其地方实践研究的总体情况,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发展作出的重要指示,分析了山东以习近平新时代政法思想为指导创新政法相关理论和实践产品的重要意义和路径,分析了山东政法工作与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战略、海洋发展战略的关系,以及新时代政法理论升华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法学论坛》吴岩副主编梳理了法治和政法之间的理论关系、习近平新时代政法思想与法治道路和法治体系建设的实践关系,认为实践习近平新时代政法思想的关键在于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在山东政法工作中贯彻党的政治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坚持政法工作服务大局、确保政治安全、防控社会风险,并提出了政法队伍建设、智能化建设以及基层基础建设等实践要素。

山东大学法治中国研究所肖金明所长分析了习近平政法思想的理论特征、实践特征和时代特征,从政法机关和政法工作基本定位、平安中国建设、法治中国建设、政法机关和干警队伍建设等若干维度阐释了习近平政法思想体系,从综治与社会治理创新、法治与基层社会建设、善治与基层治理模式以及司法体制改革等角度分析了山东实践的成就和经验,并特别强调加强政法理论基础研究、政法工作实证研究、政法思想文献研究、地方实践比较研究的重要性。

山东政法学院宋云峰教授围绕着新时代、政法思想、山东实践三个关键词,结合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政法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尤其是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对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作出的重要指示,重点分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的基本内涵,以及如何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政法工作如何服务全国大局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等重大实践问题,并对如何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山东实践”课题研究提出了建议。

 任伟副会长在总讲话中高度肯定本次座谈会是一次年度学术活动承上启下、参会专家学者以老带新、理论实践研讨由浅入深的学术活动,高度评价学术座谈的思想性,认为学术研究须有大境界,学界要关注国家大背景、研究社会真问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并结合山东政法工作实际分析了政法思想和法治思想之间的关系,认为政法思想包含在法治思想之中,是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政法工作必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不断加强政法机关政治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做好政法工作,维护社会和法律的公平正义,为人民权利和利益提供根本法治保障。任伟会长还强调山东法学人才成长的紧迫性,希望青年学者不断强化学术使命和社会责任感,将学术研究领域和方向聚焦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其实践上。

与会学者一致认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治规律、中国特色和实践经验等融合的结果。山东省法学界应当以座谈会为起点深入研讨习近平新时代政法思想的理论内涵和实践品格,切实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在山东的实践。

内容来源:山东大学法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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