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日,由中国法学会“法治经济研究方阵”组织、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主办,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经济法学科和中国农村经济法制创新研究中心承办的“2016年度中国经济法治高端论坛暨第八届中国农村法治论坛”在西南政法大学顺利举办。论坛的主题是“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法律保障”。来自高校及实务部门的50余名专家学者参加了此次论坛。论坛的举办得到了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的大力支持。与会专家学者围绕新型城镇化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面临的问题、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实践探索与法治需求、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实施路径及其法治保障、农村土地“三权”的实现和利益平衡法律机制、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风险防范法律机制等问题展开了深入研讨。

 

□2016年7月3日至4日,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2016年会”于吉林省长春市隆重召开。本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主办,吉林省法学会、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承办。中国法学会张苏军副会长出席本次会议并致辞,来自全国各大高校、科研院所、出版机构和法检实务部门的近百位专家学者,围绕“司法制度比较研究”主题展开了深入研讨。大会共举行了三场以“司法改革与司法民主”、“违宪审查与司法治理”、“司法判例与法治实践”为主题的研讨会。

 

□2016年7月8日,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令良教授因病医治无效在武汉逝世,享年60岁。曾令良教授是我国著名国际法学家、法学教育家,曾任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1999年4月至2007年9月)、澳门大学法学院院长(2007年9月至2010年8月)、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所长(2010年11月至2016年1月)、国家高端智库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理事会执行理事长(2016年1月至今)等职务。曾令良教授长期从事国际法教学与研究工作,是我国世界贸易组织法学和欧洲联盟法学的主要开拓者之一。曾令良教授注重理论联系实践,对推动中国涉外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参与国际法律事务作出了重要贡献。先后获得过国务院颁发的特殊政府津贴奖(1996年)、第二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1999年)、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2005年)等荣誉和奖励。

 

□2016年7月8日至9日,以“新中非合作背景下如何建立中非法学院间切实有效的合作机制”为主题的2016中非法学院院长会议在中国人民大学召开。本次会议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南非开普敦大学法学院共同主办,由中国人民大学普通法中心承办。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伊志宏教授、南非开普敦大学法学院院长PenelopeAndrews教授和韩大元教授分别在开幕式致辞。10名非洲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分别就“中非法学院交流合作的现状与问题”、“中非法学院开展交流与合作的新机遇”、“中非法学院开展交流与合作的领域与途径”、“中非法学教育合作的机制与模式”、“综合讨论:中非法学教育的未来”等主题开展了研讨。

 

□2016年7月9日,由中国法学会支持、指导和推动、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牵头组建的“金融法治研究方阵”,在华东政法大学举办了首届“金融法治研究方阵”论坛。本届论坛的主题为“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中的法治保障”,由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承办。40余名专家学者和金融法实务工作者出席参加论坛。论坛的研讨主题分别为“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法治保障”、“金融纠纷解决机制创新”、“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和“金融行业监管前沿问题”,与会专家学者围绕上述主题展开了五个单元的发言和讨论。

 

□2016年7月13日至15日,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治研究方阵揭牌仪式暨2016年度中国环境资源法治高端论坛在武汉大学法学院举行。此次论坛主题为“生态文明背景下土壤污染防治法律问题”,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治研究方阵、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主办,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承办。来自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武汉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德国哥廷根大学、德国亥姆霍兹环境研究中心等国内外多所科研

院校的环境资源法专家和青年学者,以及江苏、福建、广西等地方有关人民法院或检察院的负责同志50余人参加了本次论坛。论坛分别设“土壤污染防治的立法探讨”、“土壤污染防治的制度设计”、“土壤污染防治的地方实践和域外经验”等研讨主题。

 

□2016年7月16日至17日,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在深圳大学举行。本届年会由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主办,深圳大学法学院与深圳大学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承办,深圳市法学会为本届年会的支持单位。会议主题为“经济新常态、共享发展与社会法”。出席会议的嘉宾有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鸣起,广东省法学会会长梁伟发,深圳政协副主席、深圳大学副校长黎军、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常务

副会长林嘉,北京大学党委副书、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叶静漪,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台湾劳动法学研究会理事长林佳和。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理事,广东省法学会、深圳市法学会、深圳市总工会等部门的代表以及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全国各高校、研究机构的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共180余名嘉宾参加了本届年会。会议围绕劳动法视野下社会协商制度的构建、劳动合同法修改、劳动关系中工会组织的功能伸展与障碍等议题进行了发言和交流。

 

□2016年7月14日、7月19日,《民法总则(草案)》(一)、(二)两场专家研讨会分别在北京召开。研讨会由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同志主持。实务部门负责同志、专家学者参加会议,部分未出席学者提交了书面修改意见。专家学者一致认为,民法总则要充分反映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要体现出我国现阶段法学界特别是民法学界的理论研究水平,就必须坚持继承与创新并重原则。《民法总则(草案)》民事主体部分的规定具有一定的创新性,也存在一些问题,建议立法应体现并遵守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公约(如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的有关规定,从民事主体的概念、民事主体的分类特别是法人的分类、成年人监护制度、营利性与非营利性的界定、条文表述等方面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民法总则(草案)》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部分的规定具有一定的创新性,也存在一些问题,建议从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与效力、代理制度的适用范围、代理的效力、条文表述等方面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2016年7月21日,由中国法学会、中国国际法学会、中国海洋法学会共同举办的南海仲裁案法律专家座谈会在北京召开。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鸣起,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苏军等出席座谈会。会议由张鸣起副会长主持,张文显副会长作主旨发言,外交部边海司副司长肖建国出席并讲话。来自外交部、国家海洋局、中国社科院、中国政法大学、清华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等国家部委、高校院所的知名海洋法、国际法专家学者60余人齐聚座谈会,对南海仲裁案临时仲裁庭于7月12日做出严重损害中国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所谓裁决做进一步法律评析。座谈会上,专家们一致认为,菲律宾所提起的事项实质是岛礁主权和海洋划界问题,不属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解释与适用的争端,因此,仲裁庭对“南海仲裁案”进行裁决缺乏管辖权和法理依据。仲裁庭无视中国在南海的主权和主权权利,肆意曲解《联合国海洋公约》,对菲律宾和中国采取双重标准,采取了偏袒的立场和错误论证,严重违背公平正义,武断而偏袒地作出裁断,明显损害了中国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利,裁决严重违背了公正的法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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