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家:男女有别

苏力;

摘要(Digest)

父子和兄弟关系一纵一横构成了历史中国农耕村落秩序(齐家)的支架,但这两种关系的再生产都必须依赖男女关系,一种最具创造力也最具颠覆力的关系。“男女有别”因此成为保证村落秩序稳定的核心制度原则。制度实践包括为严防生物乱伦和近亲结婚以确保繁衍健康后代的外婚制和同姓不婚制,也包括为稳定和确保村落家族社区秩序确立的“从一而终”和“授受不亲”的制度,力求杜绝各种潜在的文化乱伦。

关键词(KeyWords) 齐家;;男女有别;;外婚制;;从一而终;;男女授受不亲

基金项目(Foundation):

作者(Author): 苏力;

 

 

 

梁启超与中国现代法学的兴起

喻中;

摘要(Digest)

梁启超于1896年开始倡导、推进的“法学”或“法律之学”,旨在提升中国与世界的文明程度,这样的法学或法律之学与传统中国的律学或刑名法术之学,具有本质的差异,代表了一种全新的法学世界观,标志着一种新法学的兴起。梁启超的新法学既没有菲薄中国传统,也不排斥西方新知,既着眼于发明西方的法律之学,也着眼于发明中国传统的法律之学。梁启超的新法学既阐述了新的法学世界观,也确立了新的法学范畴,不仅造就了法学人才,还为中国现代法学的发展提供了持续的动力,因而产生了其他法学家难以比拟的影响。鉴于梁启超对中国现代法学的开创性贡献,可以把梁启超视为中国现代法学的主要奠基人。梁启超写出了中国现代法学史的第一章,他的新法学标志着中国现代法学的兴起。

关键词(KeyWords) 梁启超;;中国近现代法学;;中国现代法学史;;律学

基金项目(Foundation):

作者(Author): 喻中;

 

 

 

中国人民银行入宪路径分析

陈云良;

摘要(Digest)

中央银行通过不断地演变,已经成为制约政府货币扩张的有效力量,世界晚近宪法中纷纷对中央银行的独立性予以规定,使其市场调控力获得合法性。中国人民银行1983年成为真正的中央银行,1995年获得法律上的独立性。但这样一个重要的国家机关却在宪法中找不到根据,其地位经由法律确定之后却被修宪者遗忘,不能不说这是一个重大的宪法缺陷。中国人民银行入宪有两种路径选择,一种是简单地加入到宪法第18条;另一种则是在宪法中明确将其定性为独立机构。

关键词(KeyWords) 中央银行;;宪法;;国家调节权

基金项目(Foundation):

作者(Author): 陈云良;

 

 

 

联合国人权条约机构改革应往何处去?——中国政府的立场与贡献

张伟;

摘要(Digest)

2014年4月联合国大会(以下简称“联大”)第68届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和增进人权条约机构体系有效运作”的决议,这一决议作为“政府间进程”的改革成果,标志着人权条约机构改革的协商和谈判告一段落,进入对决议实施的阶段。中国政府一直积极参与“政府间进程”,坚持国家对该进程的主导地位;要求相关措施以客观和公正为原则,促进最广泛的一致意见;保证条约机构遵守条约的授权。中国政府这些以国际法为基础提出的主张得到了大多数国家的广泛赞成,为维护国际法治做出了贡献。

关键词(KeyWords) 人权条约机构;;政府间进程;;中国

基金项目(Foundation):

作者(Author): 张伟;

 

 

 

刚柔相济”:近代中国制宪史上的社会权规定

聂鑫;

摘要(Digest)

宪法社会权的规定始于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由此开创了一个宪法上的新时代。魏玛宪法通过不久就被介绍到中国,而近代国人将传统中国大同的理想、均平的实践与欧洲最新的立宪趋势相结合,在制宪中也特别关注“民生”与“均富”问题。从1920年代到1940年代,历次民国宪法草案也大都规划了社会权的专章。但社会权入宪也带来两难的困境:宪法社会权的积极保障可能会造成对自由权的侵害,反过来宪法社会权保障的不充分又会危害宪法的尊严。近代中国制宪者将柔性的社会权与刚性的宪法典熔于一炉,在宪法体系安排上独具匠心,将社会权(“弱权利”)作为“基本国策”单列一章,与宪法“基本权利”(“强权利”)一章分开,不失为一种有益的探索。

关键词(KeyWords) 社会权;;刚性宪法;;柔性权利;;民生主义;;基本国策

基金项目(Foundation):

作者(Author): 聂鑫;

 

 

 

政府市场价格监管权边界的法经济学重构

赵天书;

摘要(Digest)

《价格法》规定的价格监督检查权存在着边界不清,权力行使方式过于简单的问题。这从根本上源于价格干预理论的缺失,主流宏观经济学中的价格粘性理论为基础,结合我国商品市场的实际情况,可重构我国价格监督检查权。采用新的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实质审查标准和柔性执法模式从根本上解决市场价格干预的效率问题。

关键词(KeyWords) 价格监督检查权;;价格粘性;;竞争政策

基金项目(Foundation):

作者(Author): 赵天书;

 

 

 

护盘式股份回购制度的演进及其设计——基于证券市场异常波动应对的视角

李振涛;

摘要(Digest)

护盘回购作为上市公司应对证券市场异常波动路径依赖的生成,体现了证券市场参与者应对市场风险局限的内在表诠,是上市公司及公共权力推动的结果。受公司资本制度进化、美国护盘回购经验等因素影响,护盘回购在不同法域呈现多样性特征。但护盘回购与操纵市场行为存在法律逻辑上的悖论。应比较借鉴域外护盘回购的法律规制技术,坚持兴利除弊的原则,完善我国的护盘回购制度,以更好地发挥其价值功能。

关键词(KeyWords) 护盘;;股份回购;;信息披露;;市场操纵

基金项目(Foundation):

作者(Author): 李振涛;

 

 

 

互联网时代的公共承运人规制

高薇;

摘要(Digest)

公共承运人是普通法上的概念。互联网企业在很多方面具有公共承运人的特征,因而引发了公共承运人在互联网治理中的复兴。随着互联网进入Web 2.0时代,出现了各种互联网平台,关于公共承运人的讨论逐渐从网络服务提供商扩展至互联网平台。这些平台在发布信息和进行网络商业活动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而许多实例已经表明,它们在很多方面可以潜在地对互联网用户进行歧视,严重影响大众体验。互联网平台的不中立问题以及由此引发的巨大危害,是我国当前互联网研究、立法以及司法实践中的盲点。为规制这一问题,建议将公共承运人引入互联网平台规制,将一些互联网平台定性为公共承运人,核心义务为遵守平台中立性原则。

关键词(KeyWords) 公共承运人;;网络中立性;;平台中立性;;网络平台

基金项目(Foundation):

作者(Author): 高薇;

 

 

 

论严格司法

沈德咏;

摘要(Digest)

严格司法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要司法政策,体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对深化司法改革、完善司法制度、保证公正司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严格司法的底线标准是切实防范冤假错案,制度标准是宪法法律得到切实贯彻落实,纸面上的法律真正成为实践中的法律。严格司法的核心价值体现为对权力的司法监督,对权利的司法保障。为推进严格司法,应当基于现代法治理念和原则,从统一司法裁判的规范标准、完善公正司法的程序标准和健全严格司法的保障机制等方面入手,建立健全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的法律制度,努力实现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目标。

关键词(KeyWords) 严格司法;;公正司法;;司法监督;;司法保障

基金项目(Foundation):

作者(Author): 沈德咏;

 

 

 

法院改革的中国经验

陈瑞华;

摘要(Digest)

随着我国司法改革的全面推行,各地法院创造出了一些富有创新性的改革经验,也提出了一些新的带有挑战性的问题。在进一步推进法院改革的过程中,应当对这些改革经验进行及时总结,对改革中出现的问题给予适当的回应。为此,需要发展审判独立原则的内涵,对“去地方化”改革的困境、司法行政管理权与司法裁判权的分离、员额制的难题以及法官独立审判的制度保障等问题,提出新的改革思路。

关键词(KeyWords) 法院改革;;去地方化;;员额制;;司法责任制

基金项目(Foundation):

作者(Author): 陈瑞华;

 

 

 

股东异质化视角下的双层股权结构

冯果;

摘要(Digest)

伴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公司理论研究的深入,股东同质化假设正从多个维度被股东异质化现实所推翻。股东异质化突出表现为股东的利益、目的和能力的不同。正是出于对股东异质化的认识,域外国家提供了包括双层股权结构在内的其他股权结构形式。在我国,一股一权与股东异质化的结合导致了股东偏好满足成本过高、治理低效、股东与公司利益偏离等问题。双层股权通过灵活的股权配置与股东异质化需求实现了某种程度的契合,合理地引入双层股权不仅可以软化僵硬的股权结构,而且可以对股东异质化现实给予有效的回应。

关键词(KeyWords) 投票权;;股东同质化;;股东异质化;;一股一权;;双层股权

基金项目(Foundation):

作者(Author): 冯果;

 

 

 

我国减刑、假释听证制度研究

程绍燕;

摘要(Digest)

减刑、假释制度作为最重要的刑罚变更措施,应当受到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重视。近年来,我国司法实践当中暴露出来的一些违规、违法减刑、假释现象值得反思。减刑、假释制度的封闭性特点导致缺乏公众的有效监督。以书面审理为原则、开庭审理为例外的庭审方式已经难以承担减刑、假释的重任。刑事听证作为公民参与司法的重要和有效途径,将其引入减刑、假释程序之中,较书面审理和开庭审理更具优越性。从确保我国减刑、假释制度顺利实施的目的出发,此种刑事听证应当包括减刑、假释提请听证和减刑、假释审理听证。

关键词(KeyWords) 减刑;;假释;;听证;;完善

基金项目(Foundation):

作者(Author): 程绍燕;

 

 

 

论财产性利益可否成为盗窃罪行为对象——“介入行为标准说之提倡

王莹;

摘要(Digest)

针对所谓财产性利益实施的非法获取行为是否应当按照盗窃罪或抢夺、抢劫罪等取得型财产犯罪定性,理论上与实务界皆存在较大争议。目前探讨也多从法律解释与法益保护必要性或曰可罚性漏洞填补的角度展开,形成了肯定派与否定派的观点。根据德国刑法关于盗窃罪非法占有对象的“狭义的物的价值说”理论,应当区分财产性利益载体这一物的存在形式与其所体现的价值(即所谓财产性利益),以转移占有财产性利益载体与转移占有该财产性利益之间是否需要实施其他行为为标准,划定盗窃罪非法占有对象的范围以及盗窃罪构成要件的边界:如果占有物的存在形式即取得了其特殊功能或对该特殊功能的支配可能性,中间不需要其他行为介入(主要是欺诈行为),则该特殊功能就是物的价值,可以成为盗窃罪非法占有的对象。

关键词(KeyWords) 盗窃罪;;非法占有;;转移占有;;狭义的物的价值说;;规范保护目的

基金项目(Foundation):

作者(Author): 王莹;

 

 

 

帮助行为正犯化的类型研究与入罪化思路

于冲;

摘要(Digest)

自1997年刑法到刑法修正案(九),逐步确立了片面共犯、帮助犯正犯化、事后帮助行为入罪化、帮助违法行为入罪化等立法模式,通过对于资助行为、帮助介绍行为、帮助容留行为、一般协作行为等帮助行为类型的入罪化,实现了罪名体系的严密化,解决了共犯体系无法涵盖的定罪难题,也为共犯理论的完善提供了立法支撑。在总结现有立法经验的基础上,打破传统共犯思维,提倡共犯限制从属性说的同时,积极探索帮助犯的正犯化和非共犯帮助行为的入罪化,恐怕将成为今后立法关注的重点和理论亟待思考的时代命题。

关键词(KeyWords) 帮助犯;;共犯;;正犯;;犯罪化

基金项目(Foundation):

作者(Author): 于冲;

 

 

 

大义灭亲之疑和亲属容隐之立——先秦儒家对伦理和法律关系两难的解决

张国钧;

摘要(Digest)

先秦儒家审慎怀疑大义灭亲,从中萌芽进而明确主张亲属容隐,以尝试求解伦理和法律关系两难(以下简称“该两难”):“大义灭亲”首见于、仅见于《左传·隐公四年》,是借用,且存疑;对后世似关乎大义灭亲的行为,远避大义灭亲这一类评价,委婉怀疑,没主张,更没提倡;主张大义必灭罪,同时尽可能睦亲不灭亲。亲属容隐从中酝酿,经孔子主张、孟子强调,经几百年制度化摸索,为汉宣帝地节四年(公元前66年)制度化为中华伦理法传统,奠定基础。认为先秦儒家主张大义灭亲,是误读;据此强行,则恶化该两难,危及社会秩序。

关键词(KeyWords) 大义灭亲;;亲属容隐;;先秦儒家;;伦理本体;;法律关系

基金项目(Foundation):

作者(Author): 张国钧;

 

 

违令罪看唐代律令关系

赵晶;

摘要(Digest)

“违令有罪则入律”是唐代律令关系的基本原理,唐律除了设置专条处罚相应的违令行为外,还单辟一条“违令罪”作为兜底条款。《唐律疏议》所见“违令罪”凡8处,细绎律、令条文可知,部分唐令并未涉及律疏以“违令罪”处罚的违法行为,律疏的作者对唐令进行了扩大解释。此外,基于“违令罪”的法律原理,其所涉部分《封爵令》、《内外命妇职员令》的唐令复原亦可再作审思。

关键词(KeyWords) 违令罪;;法律解释;;唐令复原

基金项目(Foundation):

作者(Author): 赵晶;

 

上一篇:《法学研究》2016年第4期

下一篇:《法学》2016年第7期